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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5    编辑:教学工作部

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

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93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范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通过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获得市县级(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或校级(高等职业学校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二、成果要求

(一)申报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

(三)同一所学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个人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限报1项,作为第二及以后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 2 项。

(四)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形式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作为成果的支撑材料之一,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请于4月19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交至教学工作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成果方可进行线上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材料包括:

1.《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见附件1);

2.项目研究成果主件(研究主体报告、教材、专著样书一本或一套,研究主体报告不能以“反映成果的总结”或“课题结项报告”替代);

3.《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1);

4.成果获奖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