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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部门: 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 2021-02-16 15:25 浏览次数:

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在全市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交叉互查,现将在交叉互查中发现的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偃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乔军奎公车私用问题。202121日,乔军奎驾驶单位公务车辆豫CX1831接送在偃师市首阳山森林公园游玩的亲属回家,被检查组现场发现。202128日,乔军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伊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宋涛等人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21122日,宋涛安排单位财务负责人赵欢欢用公款购置苹果、茶具等礼品,于125日分别向伊川县文广新局局长赵校辉、洛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办公室主任张维佳等赠送苹果、茶具等礼品。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宋涛、赵欢欢等人相互串通、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伊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办公室主任党芳芳指使工作人员删除单位监控录像,毁灭证据。202128日,宋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免职处理;赵校辉、赵欢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芳芳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202129日,张维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物品予以收缴。

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科员张喜梅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25日,新安县函关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博为请托张喜梅在办理车牌照上提供帮助,在新安县某家属院内给张喜梅送卤肉礼盒10盒,价值3700元,被检查组现场发现。202128日,张喜梅、王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物品予以收缴。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股长张晓勇公车私用问题。2021127日,张晓勇驾驶单位公务车辆豫C0D585从事公务活动后,绕道前往孟津县河图路某燃气公司服务点为自己家充值燃气费,被检查组现场发现。202121日,张晓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创新手段方式,精准监督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