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东丰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永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中秋节和2016年春节期间,朱永林两次在其办公室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所送的节日礼金合计15000元。2018年春节前,朱永林通过他人退还李某礼金13000元。朱永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吉林省纪委监委)
2.浙江省舟山海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忠灵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7年9月16日至23日,刘忠灵受邀赴甘肃省考察期间,与考察组其他成员先后游览了天水市麦积山、平凉市崆峒山、张掖七彩丹霞、敦煌鸣沙山、月牙泉、莫高窟等旅游景点。考察结束后,刘忠灵承担26992元费用,其让城投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将机票费等10992元费用在城投公司账上报销,并默许将剩余16000元通过与某旅行社订立虚假疗休养合同的方式,虚列公司员工赴湖州、安吉疗休养费用,在公司账上报销。刘忠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应由本人承担的旅游费用。(浙江省纪委监委)
3.安徽省芜湖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科科长沈健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宴请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沈健生收受某标牌公司负责人所送现金共计12000元;2015年,沈健生收受芜湖某服装经销商2000元购物卡并参与其宴请;2014年12月、2017年6月上旬,沈健生分别在芜湖、合肥接受某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安排的宴请。沈健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沈健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安徽省纪委监委)
4.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园区中队原中队长孟祥波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2月11日至28日,孟祥波在担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园区中队中队长期间,先后四次将该中队执法专用车供个人私用,用于回家上下班等个人事务,造成不良影响。孟祥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队长职务,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山东省纪委监委)
5.河南省开封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张建新违规转移公务接待费用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张建新在负责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时,安排项目实施单位开封市爱心天使应急培训中心法人代表李某,使用爱心天使应急培训中心项目资金,支付开封市红十字会公务接待费用共计13.12万元。张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监委)
6.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公路护养管理与应急中心副主任邓明尧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邓明尧违规使用25平方米的办公室,超出标准面积达19平方米。邓明尧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监委)
7.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党委书记陈圣利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6月至7月,陈圣利召开镇党政办公会议决定,镇党委副书记、时任机关党支部书记薛黎拟定方案,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到四川某国家5A级景区旅游,公款报销有关费用共计2万余元。组织审查期间,陈圣利等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公款旅游的事实。陈圣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薛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龙石镇党委、纪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被通报批评,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程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刘中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重庆市纪委监委)
8.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张仁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张仁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000元。此外,张仁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张仁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九洪乡党委委员职务,按程序免去其副乡长职务;违纪所得被收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9.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白卫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白卫强多次接受某检测服务企业负责人宴请,并收受该企业所送香烟2条,价值1400元。2018年2月,白卫强收受该企业所送现金5万元,1月后退还。白卫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白卫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陕西省纪委监委)
10.甘肃省瓜州县委原农办违规接待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瓜州县委原农办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违规接待人员18批次,支出违规接待费用共计26218元。原农办主任刘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王亦明、王秀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监委)
11.青海省湟中县房地产管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8年1月,西宁市湟中县房地产管理所违规从该所下属企业账户列支14.67万元,为职工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该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苟青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副所长赵进堂、张永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青海省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