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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4-06-24 11:22 浏览次数:

校属各科室、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增强自我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目标要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让监督及制度更具有针对性和约束力,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现开展2024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就是要把部门职责权限梳理清楚,把部门职责权限运行轨迹绘制清楚,把部门职责权限行使(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排查清楚,做到风险防范制度措施有效可行。通过对廉政风险排查,固化权力流程,完善措施制度,实时监督防控,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工作失误、失职,防止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助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梳理职权流程、排查廉政风险

各部门围绕自身业务和工作职责,按照“谁行使,谁梳理”的原则,对实际业务和工作职能逐项进行梳理确认,明确工作运行程序和权力运行轨迹,明晰各个环节具体职责权限,绘制部门职责权限运行流程图。根据职责权限运行流程图,梳理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找出权力运行主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廉政风险点,并进行逐项、逐条确认,做到廉政风险排查无死角,廉政风险点确认无遗漏。

(二)设立风险台账,建章立制整改

各部门围绕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进行研究分析,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分别制定廉政风险防范具体措施、工作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制机制。防范措施要具体可行、操作性强、切实可用、责任到人。根据台账设定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定期研究分析,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动态化跟踪防控措施、防控机制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提升固化防控成效,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形成常态。

(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质

校纪委将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监督检查,对敷衍塞责,未按要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风险排查不全面、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对风险排查工作不力就是失职,风险点排查不准确、不彻底、有遗漏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抓紧抓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的每一位相关人员,做到责任到人、全员防控、全过程防控,并指定专人梳理、汇总有关资料。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部门要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的验收把关,确保廉政风险整改工作落实见效。在整改过程中坚持“四个决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廉政风险点找不准不实不放过、防控措施不过硬不放过、实效不显著不放过,以扎实见底的整改措施,织密筑牢廉政风险防控网。

(四)按时报送材料。根据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在排查工作完成后,2024年8月30日前,将《   (部门)职责权限运行流程表》(附件1)、《   (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台账》(附件2)电子版报送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高  

联系电话:62612672

 

附件:1.《   (部门)职责权限运行流程表》

2.《   (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台账》

 

校纪委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