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要求,现将我校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指标
1.推荐范围:学校在职在岗职工。
2.项目及推荐指标:
校属四个教学系及公共教学部各推选“优秀教师”候选人(限专任教师)一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一名;
校属其他各部门各推选“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一名。
二、评选条件
1.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止2025年5月),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 曾获得省级教育厅系统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同类型表彰的原则上不予推荐。详细条件要求见文件通知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绩业绩,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选推荐的根本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推荐的人选要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推荐结果要在本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6月25日12时前(逾期不报者视作放弃)将候选人推荐结果及推荐材料上报人事科。
附件:
1. 《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
2. “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材料
人事科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