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介2023 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183 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介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
1.推介对象
坚持终身学习奋斗成长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推荐面向基层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已经享有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士。(往年已获省级以上的“百姓学习之星”,今年不再参加推荐。)
2.推介条件(详见附件)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1.推介范围
项目较为成熟,已形成了品牌特色。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受益人数多,百姓满意度高。智慧助老、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非学历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往年获得省级以上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本次不再推介)
2.推介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教职工,请于6月30日前,将相关纸质及电子版报名材料(详见附件),统一报送至教学工作部,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参评。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介2023 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教学工作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