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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4-04 10:39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2〕78号)要求,现将我校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 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2. 要求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教职工,于4月11日前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科进行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事科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