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2〕78号)要求,现将我校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要求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教职工,于4月11日前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科进行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事科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