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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 学年兼职教师特聘岗的通知

发布部门: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1-30 11:49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2021-2022学年)的通知》(教办职成〔2020〕28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兼职教师特聘岗申请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兼职教师特聘岗的设置

1.设置范围:学校专业(技能)课教学岗位。

2.设置期限:2021-2022 学年。

3.名额分配:

2021-2022学年省教育厅批准在铁道信号、电气化铁道供电、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专业共设4个特聘岗位,具体名额分配依据报名情况确定。

二、申请条件、范围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所从事专业与所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具有本专业领域累计 5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能胜任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学工作。

3.须为企事业单位(不含各级各类学校和教研机构)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可聘请退休人员,但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若退休人员为初次聘请,则其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不超过 2 年。

4.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特聘岗位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门从事实习实训指导教学工作的,一般应具有相当于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特殊情况的,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

三、聘任程序

1.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2.评课小组对申请特聘岗位的教师进行听课评议;上年度特聘岗教师填写特聘岗位兼职教师考核表(一式2份)。综合以上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3.拟聘人员填写《特聘岗位兼职教师申请表》。

4.经学校批准后,签订《特聘岗位兼职教师工作协议书》。

四、材料报送

请相关人员于12月2日(周四)上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送至教务科(图书信息楼311办公室)。

1.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或退休证明等材料。

2.其他详细情况见教办职成〔2020〕282号文件。


教务科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