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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规定

发布部门: 校办 发布时间: 2015-08-31 20:2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大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书育人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实现齐抓共管,学校决定实行课堂纪律及课堂情况登记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有事、有病必须开具假条。老师上课前必须清点班级人数,学习委员负责填写登记表中的考勤内容,填好后交任课老师核实。
    二、老师上课时先将本讲课的标题写在黑板上,由学习委员认真填写教室日志并妥善保管。
    三、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禁止在上课期间说话、吃东西、使用手机,不得随意离座、喧闹。
    四、老师点名或提问时,学生应起立回答;学生提问时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起立发言;
    五、尊师重教,不得与老师发生冲突,上课穿着自然大方,整齐合体;
    六、任课教师要精心组织课堂,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课堂气氛活跃,学习氛围浓厚。
    七、每讲课下课后任课教师根据课堂情况评价标准对班级上课表现进行评定,填写好登记表后送交值班教师。
    八、学生科、东校区、洛北分部每天下午将登记表进行汇总,周日晚自习反馈到班级,严重问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九、课堂情况评价及奖惩标准
    (一)、课堂情况评价标准
    优秀:没有缺勤、说话、睡觉、看课外书、使用手机等现象,课堂活跃,学习气氛浓厚。
    良好:没有旷课、说话、睡觉、使用手机现象,学习气氛浓厚,课堂纪律良好。
    中等:缺勤率不超过10%,虽然有个别说话、睡觉现象,但绝大多数同学能认真听讲,教学秩序正常。
    较差:缺勤率大于10%,说话、睡觉等违记现象严重,正常教学受到影响。如有顶撞老师,不服从管理,影响正常教学的学生,将学生姓名和违纪情况填写在备注栏内,教务科、学生科、培训部可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或上报学校。
    (二)、课堂情况奖惩标准
    旷课、迟到、早退、分别扣个人操行2、1、1分